早报9月6日讯 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李某精心策划了一场针对竞争对手公司的网络攻击,指令他人撰写20余篇竞争对手公司产品负面文章,通过“网络水军”以互评、点赞等方式维持文章热度,累计阅读量高达百万次,造成竞争对手公司的毛利和销售费用损失高达1980余万元。2023年12月,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王某、胡某提起公诉。
雇“网络水军”散播虚假信息
2023年10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将李某等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移送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认真审查案卷,办案检察官了解了案件全部情况。
2020年10月至11月,甲公司营销部副部长李某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精心策划了一场针对竞争对手乙公司的网络攻击。他指令王某联络胡某所在公司,撰写了20余篇关于乙公司产品使用低劣配件的负面文章。这些文章经过李某、王某审核后被发布在自媒体平台上,后迅速在互联网上扩散开来。然而,李某并未止步于此,他进一步安排王某等人编写负面评论,并通过网络水军的操作,以互评、点赞等方式维持文章热度,相关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平台集中发布了135篇次虚假文章,累计阅读量高达百万次。
消费者受上述虚假文章误导大量退货,导致乙公司多地经销商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5.1万元,乙公司同期内股价下跌幅度达14.54%。乙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到公安机关报案。12月3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2023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该案。为了准确查明乙公司的损失情况,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从“重大损失”与“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方面展开侦查,“重大损失”可以从乙公司被退货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入手,“其他严重情节”可以从负面文章对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综合取证。经审计,乙公司毛利和销售费用损失高达1980余万元。
2023年12月11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王某、胡某提起公诉。2024年2月,市南区人民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对王某、胡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该案在今年7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大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传递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强烈信号,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从依法严惩网暴伤企犯罪、全链条打击“网络水军”等关联黑产、全力追赃挽损、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助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展现检察机关维护企业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的做法与成效。其中,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入选。(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