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青岛早报 2024年07月24日 姜丹宁 张启波

  早报7月23日讯 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要求各单位开展汛期现场检查,认真做好危废管理台账制度和贮存设施建设;全面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雨淋、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危废转移过程的管理,严防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过程中污染事故的发生。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姜丹宁 通讯员 张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