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藏品”为饵 骗走29位老人680万元

市南法院审结首例重大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青岛早报 2024年07月11日 吴冰冰 王芳

  早报7月10日讯 为深入贯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市南法院顺利审结刘某等诈骗罪一案,7名被告人获刑,这是市南法院今年审理的首例重大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2016年,被告人刘某作为实际控制人在青岛先后设立4家文化及艺术品经营公司,招募6名被告人担任公司总经理、销售总监、物流经理等职务。公司对外销售货品以字画、邮票、瓷器为主,均由被告人刘某进货,出售价约为进货价的10倍至20倍。7名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发放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以赠送礼品、现场展示等方式吸引被害人,虚构公司出售的字画、邮票、瓷器等货品价值高昂、品类稀缺、货源紧张、具备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等事实,并虚假承诺能够帮助受害人高价出售所购货品、个人藏品,或者以缴纳拍卖费、手续费等名义欺骗被害人高价购买公司货品。7名被告人专门寻找年龄较大、有收藏爱好的老年人作为犯罪对象,并对公司销售人员进行统一话术培训,诱导被害人多次购买公司货品,被害人的年龄均在60岁至80岁之间,共诈骗29名被害人购买货品700余件,金额达680余万元。

  市南法院经审理认为,7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陷入其购买的货品能够短时期内大幅增值并可以通过被告人刘某控制的公司对外拍卖,以获得高额回报的错误认识,进而花费远超出货品实际价值的款项购买相关货品,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刘某等人系多次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对主犯刘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作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并判令依法追缴被告人用赃款购置的房产、车辆及违法所得等,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判决作出后,7名被告人均服判息诉。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