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10日讯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红利的同时,也受到了科技带来的不良影响。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有的人为了引流带货动起了“歪脑筋”,以在网上散播他人隐私、辱骂他人为手段博取关注,自以为掌握了“流量密码”。近日,即墨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主播侮辱案,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键盘侠”恶意引流被判刑半年
薛某某是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网络主播,2023年4月至10月间,为了蹭流量、涨粉丝,多次在直播带货时编排各种虛假噱头,先后数十次公开散布贾某某与前夫王某的家务纠纷,发布贾某某照片,并使用“下水道”等贬损人格的侮辱性词语形容贾某某。部分直播场次的观看人数过千,引起大批网友跟风辱骂贾某某,导致贾某某精神崩溃,先后于2023年6月、8月、10月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2023年10月,贾某某留下遗书割腕自杀,因及时送医救治未危及生命。
此外,薛某某还在抖音平台公布贾某某女儿就读的学校,贾某某女儿不堪同学议论,产生厌世情绪,跟贾某某发微信称“如果死了,骂声不就没了”。2023年10月,经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测试,贾某某女儿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有中度自杀风险。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某在信息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贬损他人人格,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应予惩处。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禁止被告人薛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暴力,一直是网络世界的“头号杀手”之一,施暴者通常仗着网络的匿名性躲在暗处发布不实言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容易造成他人承担不住网络暴力的攻击而产生过激的行为。近年来,网络短视频平台迅速发展,大家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民在网络上“大胆开麦”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谣言、暴力、低俗等不良信息通过网络飞速传播。
与线下暴力行为不同,网络暴力借助网络平台实施,是一种语言暴力,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有的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本案被告人薛某某在直播带货期间为博关注辱骂他人,不仅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即墨法院对网络暴力犯罪始终坚持依法惩治立场,并通过能动履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新闻延伸
实施网络暴力将承担法律责任
即墨法院提醒广大网民,畅所欲言不代表为所欲为,每个公民在网上发布内容时都应当遵纪守法、谨言慎行,如果发布的内容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康晓欢 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