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6月20日讯 6月19日,青岛自贸片区正式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贸助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构建高效金融服务生态。
《方案》中提到,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其中5000万元用于对银行的风险补偿,4000万元用于对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1000万元用于对担保机构的补贴。企业与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自愿选择合作方。申请风险补偿或补贴的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银行对放款前通过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抵/质押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5∶5比例分担;银行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信用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7∶3比例分担。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风险补偿的,单一企业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多家银行风险缓释按照贷款投放日期先后进行补偿。
担保机构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在《方案》有效期内新增及续作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按照年化1%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年,风险资金池不予分担风险。《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可享受的补贴。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郭念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