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6月17日讯 “贵院在本案中展现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视野与担当、高效专业和公平公正,展现了中国海事法官的风采,增强了外国当事人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近日,青岛海事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外国当事人的感谢信,信中对法院化解一起国际海事纠纷表示由衷的赞扬。
四小时完成登轮扣押
“法官,这艘船今天可能就要离港,后续我们再想申请扣押就难了!”4月12日下午4点,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个诉前扣押船舶立案申请。因俄罗斯N公司拖欠多米尼克国I公司在韩国釜山发生的修船款及其他费用560余万美元,I公司申请扣押N公司所属的停靠在青岛大港的“Frio Murmansk”轮。
得知船舶很可能即将离港,承办法官迅速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研判,在扣船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制作扣船文书,同时与青岛海事局值班室协调沟通,随时掌握船舶动态,并通知值班室暂缓办理放行手续,确保能够成功实施船舶扣押。当晚8点,立案庭干警赶至青岛海事局送达了扣船文书。自扣船申请提交至船舶成功扣押,用时不到四小时。
高效解扣仅用一小时
船舶扣押后,承办法官一直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得知双方对于在韩国法院的诉讼都有尽快和解并解扣船舶的意愿,便及时与当事人国内代理律师沟通,就担保金数额、在韩国已保全财产情况等进行多次协调。
为最大限度降低船期损失,在了解到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并将于次日签署和解协议的消息后,承办法官当晚立即根据谈判进度拟稿解扣文书,并协调后续船舶解扣。第二天在接到I公司提交的解除扣押船舶申请后,承办法官迅速签发文书,送达青岛海事局,涉案船舶在当日中午即被放行。自解扣申请提交至船舶解扣,用时不到1小时。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