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地板,7年前的货?

李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求助 店方称并未违规 莱西市消保委将调查取证
青岛早报 2024年04月16日 王彤

  早报4月15日讯 “装修新房买的复合地板竟是7年前生产的,我很担心后期出现质量问题……”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青岛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为了装修新房,她于3月底在莱西市烟台路三木装饰城内的圣象地板专卖店挑选了一款贴有新品宣传贴的复合地板,并付了全款。收到货时,李女士发现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的,这让她感到难以接受。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买地板遇到烦心事

  “我购买了一套精装房,因为不喜欢木地板的样式,于是决定买一批新地板换上。”李女士告诉记者,出于对大品牌的信赖,她选择了圣象地板,“我挑选了很久,最后选了一款深咖色的,主要是这款地板贴有新品贴,我感觉是新出的样式,而且有一定的优惠。”李女士于3月25日付了3000元定金,并于4月8日交齐全款8348元,只等商家发货。“当货物运达时,我感觉外包装特别脏,有一种放了很久的感觉。我仔细一看货物的标签,上面写着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李女士查看了商品的编码和自己手中单据上的编码,发现确实是一致的,她又来到店里查看样品编码,发现样品上的编码并不完全相同,有细微的差别。“货品的编码是DP8102,而样品的编码是DP8012;货品的规格为1060×127×12毫米,而样品规格为1055×127×12毫米。我询问店员是不是发错货了,店员表示没有发错,于是我提出货物跟宣传的不一致,属于欺诈消费者,而且我担心存放了7年的地板质量会出问题,要求退货,但是店方态度强硬地拒绝了我,表示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就不可能退货。”李女士告诉记者。

  店方:销售行为并未违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莱西市三木装饰城圣象地板专卖店负责人左女士,左女士表示,店内样品标识编号不一致是当时广告公司制作时印错了,并不是产品不同。李女士看中的这款地板只有2017年的产品,而国家并为对地板的销售时间作出限制。左女士还一再强调,木地板存放时间越久,使用时越好。在记者的追问下,左女士并未对“新品宣传”这一点做出明确解释。左女士认为店内的销售行为并无违规之处,希望李女士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解决问题。左女士表示因为李女士并没有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据,若想私下调解,需要按货款的30%扣除手续费后才能退款,但李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就此事报警后,民警也曾到店内取证,当时店内的新品宣传标识并未撤下,民警建议李女士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4月15日,莱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李女士的投诉,表示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给出回复。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