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多收76元被罚1000元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青岛早报 2024年04月16日 孙晶

  早报4月15日讯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了知识产权、燃气安全、广告等领域的违法行为,选出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销售侵权铝材

  去年10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商标权利人的举报,经查证,当事人明知其采购的“广亚铝材”文字铝型材不是第7803792号“广亚”、第1049364号“广亚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知识城广亚(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许可的单位生产,依然加工成铝合金门窗并安装,采购货值达11万余元。去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铝型材1964支、罚款1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充装气瓶

  去年12月,青岛某能源有限公司充装许可到期后,在未重新取得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充装气瓶。2024年1月,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某能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

  去年12月,青岛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利用公众号发布多条违法广告,包括“牙保卡”等违法医疗广告、“小白理财训练营”等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未核验相关资质的投资理财广告。经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收银系统设置“反向抹零”

  去年5月,位于城阳区的青岛某农业有限公司在收银结算时存在“反向抹零”收取消费者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经查,该公司使用的电子秤收银系统对现金付款消费者的结算金额进行“四舍五入”操作,具体操作是当消费者结算金额的“分位”大于5时,免去“分位”,“角位”进一位后结算,查明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共计2574笔,金额合计76.66元。去年10月,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农业有限公司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宣传产品与实际不符

  去年10月,青岛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经营的某平台商城店铺上发布“非遗文化传承人、正宗青岛老火腿、非物质文化遗产、纯腱子肉”等内容的火腿产品互联网广告,同所销售的产品标签涉及的名称、内容不符,经产品生产厂家“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证实,从未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系当事人自主制作网页广告发布内容,其所用的原料是“商品猪鲜品猪肉”和“商品猪鲜品猪副产品”,非纯腱子肉,截至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利用某平台自媒体直播流推广发布广告费1.5万余元。今年2月,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