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堂管好 让学生吃好

青岛推出“校长十条” 首次提出膳食委员会中家长占比大于学校人员
青岛早报 2024年02月02日 钟尚蕾 刘国玉

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校长陪餐。资料图片

  早报2月1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力,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健康就餐,2024年1月,青岛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作为校长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青岛市食堂管理工作全国领先,我市从2014年起连续6年将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纳入市办实事。10年里,两级财政投入18.3亿元,为1146所学校配备食堂,食堂覆盖率达到95.8%,95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此次出台的措施将推动食堂管理提质增效。《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总负责制。核心内容简洁明了地概括了学校配餐(食堂)管理的主要内容,朗朗上口,易记易懂,可作为校长落实主体责任的“口袋书”“掌中宝”。

  依据新时代教育的新政策新理念,结合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有三项创新内容。一是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家长占比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监督管理中;二是提出全员参与监督模式。即校长要牵头打造一支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为骨干力量,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教职工、家长代表、配餐(食堂)从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校内监督队伍,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三是提出食育文化特色发展,即赋予食堂育人功能,积极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立足学校教育文脉和资源优势创立食育文化品牌、拓展课程资源。

  《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还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日常监管,强调记好食堂财务、陪餐记录、“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三本台账。强调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两类人员。

  《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以新的视角新的发展思路,促进校长多元领导力提升,推动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创新性变革,是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将各类政策法规中校长的职责凝练为十条措施,条例更清晰,职责更明确,指导校长将职责有效落地。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钟尚蕾 实习生 刘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