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救的野生鸟迫不及待地重返蓝天。
早报12月1日讯 12月1日,胶州市公安局会同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盛世袁元鸟类保育合作社,在胶州市植物园举行野生鸟类集中放飞活动,被解救的100余只野生鸟重回大自然。
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方可放飞
活动现场,民警检查了被解救野生鸟类的健康情况,确保在放生后无生存隐患,将四只笼子一一打开,这些久未与大自然接触的鸟儿迫不及待地飞向天空。考虑到野鸡的特殊习性,民警并没有在集中放飞现场任其“一走了之”,而是专程将被解救的野鸡带至野外放生。
据介绍,野生鸟类被解救后,民警和专业人士对其进行了悉心照看,其中的红喉歌鸲、红胁绣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雀、暗绿绣眼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共100余只已具备当前季节的野外生存能力,最终100余只符合放飞条件的被解救野生鸟重回大自然。
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
今年以来,胶州市公安局坚持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作为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主动深入集市、农家宴、主要分布区、越冬地、驯养繁殖场所等,严厉打击了一批涉嫌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嫌疑人。
9月1日,在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帆船广场,胶州市相关部门举行了救护野生鸟类集中放飞活动,共放飞野生鸟类56只,包含红隼、松雀鹰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4只,白鹭、夜鹭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2只。此次放飞的鸟类主要来自日常收容救护,也有部分来自执法部门罚没移交。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首席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董昊 赵洪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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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捕猎野生鸟类被抓
“这小鸟颜色真好看,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因野生鸟颜色美丽,王某便产生了捕获后卖钱的想法,与他想法相同的还有万某,殊不知两人抓捕的野生鸟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今年10月份,两人被胶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抓获。
家住胶州市北关某小区的王某家门前有一棵杨树,每天杨树上都有小鸟鸣叫。小鸟颜色鲜亮,让王某萌生了捕鸟卖钱的想法。10月4日,王某从集市上买了一个竹制鸟笼,打开后放在树上,里面挂着小鸟最喜欢吃的面包虫,当小鸟进入笼子吃虫时,便会落在笼内踏棍上,门就会自动关闭。王某用该办法捕捉了3只小鸟。万某则用捕鸟网,捕获了3只小鸟。
10月6日,民警巡逻至花鸟市时,发现了王某摊位前的小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暗绿绣眼鸟。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王某捕捉的鸟果然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暗绿绣眼鸟,万某捕捉的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民警当天便依法对王某和万某进行了传唤,两人对猎捕野生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
严禁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像常见的麻雀、野兔、野鸡都在禁止猎捕的范围内。市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或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积极向当地部门举报或反映,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为维护生物多样性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