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6000元

青岛早报 2023年11月09日 杨博文

  早报11月8日讯 日前,青岛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发布了《青岛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报废或转出山东省,并在青岛购买乘用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新购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

  旧车处置方面,《实施细则》明确,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需在2023年8月1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将老旧乘用车在青岛市内进行报废回收,或转出山东省。报废或转出时间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购车消费方面,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前往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联卡,在指定刷卡设备上,以刷卡(插卡、挥卡)的形式支付。消费者需妥善保管刷卡POS小票等实物及照片,作为后续证明材料上传。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票开具单位需为已参加前期2023年“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活动的青岛市汽车销售企业。

  《实施细则》提示,消费者需在2024年1月15日前,登录云闪付APP首页专题页面完成材料提交和补充修改。

  据悉,本次《实施细则》是对青岛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本细则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