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长”监测环境质量

青岛早报 2023年09月28日 苏艳

  早报9月27日讯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立辖区国省市控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站点长”制度,区级站点长、街道级站点长实施分级负责制和分领域负责制。区级站点长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监测站点(海洋监测站点除外)抽查1次,各街道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

  (通讯员 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