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义
这两天,家庭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疑似被恶意评分一事,上了热搜。很多网友对这部剧打出了“一星”的超低分,让人大跌眼镜。
按说,网络打分是每个人的自由。对一部影视剧的好坏,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不管好坏,都可以发表意见。但是,看到《家有儿女》被一群人打“一星”,还是觉得有点难以接受。《家有儿女》上映于2005年,这部剧不仅承载着一代人的童年回忆,也收获了各界的广泛好评。可以说,这部剧已跻身于经典行列。我想问问:那些打“一星”的人,真的看过这部剧吗?假如没看过,你凭什么给人家打超低分呢?
有分析称,《家有儿女》被打低分,是因为该剧中“夏雪”的扮演者杨紫,她被“黑粉”攻击了。众多“黑粉”对她主演的电视剧,在某平台上进行恶意评分,其中还掺杂着不少对她本人的不良评论。这显然是饭圈的不良习气。而今,连经典作品也沦为饭圈争斗的牺牲品,着实气人。
过去,饭圈将网络评分视为一种应援明星的方式。很多人单纯冲着演员去点评作品,不管看没看过作品,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明星就打高分。这种作品的评论区,往往充斥着一些毫无“营养”的点评。而很多粉丝对自己厌恶,或者自己偶像的竞争者演出的作品,则一律给差评。此外,还发生过自导自演通过恶意评分来进行炒作的现象。这些情形加在一起,让正常的评价体系变得混乱。
除去《家有儿女》之外,此前《庆余年》等近年获得较好口碑的影视作品,也遭到过被恶意打分的情况。不过,在以前,恶意评分往往只针对正在上映的作品,而现在居然殃及17年前播出的经典剧,真是嚣张至极了。
其实,这方面是有法律规定的。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此,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然而,对于受害者来说,维权成本往往较高。如何找到背后的组织者,就是一个问题。
需要加强的是平台的管理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相关规定,平台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如未采取必要措施,将会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网络评分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给观众提供了一个可以表达心声的平台,为人们在选择作品之前提供了可靠参考。就我本人来说,看某部剧或者电影之前,先看看评分,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动作。而现在,饭圈的乱象居然滋生到这里,是该想办法治一治了。平台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完善打分机制,修补规则漏洞,整治恶意评分,维护健康生态。
粉丝们也应保持理性。有的明星不会演戏也没什么,那是技术活,不是谁都能行的。喜欢他(她)也不是你的错。但明知演的是烂片,还一个劲儿地捧,甚至为了捧他(她)而去攻击别人,那就是你的错了。这不仅是降智,而且失德。多看一点好片,欣赏一下演员,珍惜自己的时间,干点有意义的事,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