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2月23日讯 2月23日上午,《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发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条例》系我省首部违法建设治理地方性法规,共五章42条,从违法建设的体制机制、源头防控、执法查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违法建设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城市发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品质。2022年以来,青岛以一鼓作气、势如破竹的治理声势拆除违法建设909万平方米,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项目落地、环境品质提升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违法建设的防控和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工作。随着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急需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为我市违建治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出台实施,是我市违建治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标志性成果,对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违建治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违建治理工作体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目前,我市违建治理工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亟待破解,比如源头“防控难”、部门“协同难”、违建“认定难”、执法“查处难”等问题,而《条例》围绕基层违建治理和查处执法的一系列难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条例》适用范围为城市、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等治理活动。明确了区(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在区(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条例》除明确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应依法拆除的同时,对当事人要依法处以罚款。除了上述措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违法建设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租赁备案等手续;对利用违法建筑物作为经营场所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不予核发相关证照。
在2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了我市2023年违建治理工作重点。据悉,今年全市拆违治乱将在全面巩固前期拆违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违建“全面清零”的总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违建拆除治理,以“三线清零、两域提升”为重点,实现城市重点道路两侧(红线)、前海一带(蓝线)、太平山浮山周边(绿线)等区域“三线清零”,城区桥梁桥下空间及老旧居民楼院等“两域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提升群众满意度,并以点带面推动840个重点片区综合治理,打造一批“拆改结合、综合整治”示范标杆。
“我们还将全面夯实违建治理法治基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违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违建治理工作走在全省、 全国前列。”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市拆违治乱办公室副主任王博彤表示。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