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罚单

宋某某非法买卖4张手机卡被拘 接到全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青岛早报 2022年12月13日 张孝鹏 李鹏 刘杨

  早报12月12日讯  12月10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方抓获一名非法买卖手机卡的嫌疑人宋某某,并对其依法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1218元,并处10000元罚款。这也是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以来,青岛开发区警方开出的全省首张“反诈”罚单。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通过工作获取线索,男子宋某某频繁在多个手机营业厅办理手机卡。经研判发现,宋某某名下的手机号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局网警大队通过深入研判后,会同分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迅速行动,于当日14时,在辛安街道抬头村宋某某暂住处将其抓获。

  原来,今年11月,来青务工的宋某某,在一QQ群看见收购手机卡的信息,想挣快钱的他立马加上发送信息人员的QQ号,通过了解最终商定一张手机卡300余元的成交价格。宋某某在明知对方高价收购手机卡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对方要求以自己名义办理4张手机卡邮寄给对方。对方收到手机卡后先后将1218元的“酬劳”转给宋某某。

  据介绍,该案中宋某某因为心存侥幸心理,便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办理了4张手机卡,共计得利1218元。宋某某获利不多,但是他出售的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给相关被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失。

  在审讯时,宋某某说:“我明明知道卖掉的手机卡可能会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为了一己私利,却给他人带来伤害,成了骗子帮凶,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说完后宋某某抱头痛哭。这也是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后,青岛开发区警方开出的全省首张“反诈”罚单。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张孝鹏 通讯员 李鹏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