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1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36个集体、3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胸怀“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服务“十四五”良好开局。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建设。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扎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把三年专项斗争始终坚守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融入日常,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5人,移送线索72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聚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建保障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四护一体”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服务意见措施139项,全市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大项目45个,切实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及配套机制,与人民银行等共建防范金融风险协作平台,依法惩治相关犯罪246人,努力保障创新发展。
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调研走访商会协会160余家,严惩侵害企业犯罪102人,销号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16件,监督纠正不当立案、虚假诉讼和执行不当案件337件。稳妥推进企业合规管理试点,截至目前探索办理案件16件,助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创新办理涉民企虚开发票类案工作,入选国家发改委“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全面协调充分履行 “四大检察”职能,以能动司法、积极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需求。
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为民服务项目39个、办实事559件,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药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及网络犯罪等1211人,办理公益诉讼448件。持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创新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来信来访8116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和简易听证常态化,办理听证案件781件。
用心用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12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0件,同比分别增加19.3%和7.1%。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争议153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学校、社区、机关开展普法宣讲147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6场次。
全面加强专门群体权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开展“守护校园安全”专项监督,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制度。构建多元司法救助体系,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22万元,依法支持困难群体维权起诉403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赔偿金等588万余元。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网上阅卷等服务3000余次。
深化诉源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坚持司法办案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更深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提出加强部门监管和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50份,针对居民小区电梯、直饮水机等物业管理和 “黑外卖”“假电商”及利用他人的医保卡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等问题,积极向主管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15个单位联合签发城市窨井盖治理方案和标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以谦抑审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稳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刑事诉讼各环节全流程监督背书制度,监督立案、撤案36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725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7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高标准开展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和法律文书再造强化量刑建议说理试点工作,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
以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12件,同比增长25.8%,推动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度,牵头建立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办理墨水河治理、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等案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行”。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通讯员 白树文 张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