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高层次人才更有“奔头”

青岛早报 2021年12月02日

早报12月1日讯 2020年1月,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打破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四唯”限制,加大绩效工资倾斜力度,强化考核激励导向……鼓励更多用人单位用好用足相关政策,为更好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做出新的贡献。

高层次人才尝到甜头

  钟先生是青岛某工程咨询机构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本科毕业的他虽已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但却苦于单位岗位设置限制,无法聘任到相应岗位,只能按照实际聘任岗位享受工资待遇,个人收入难以提高。正在他为此发愁时,该院按照文件规定出台了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评聘标准、工作职责、考核评价和薪酬激励办法等具体规则,并经过了征求职工意见、集体研究、公示公开、主管部门审核、青岛市人社局备案等程序后正式实施,使得像钟先生一样的26名高层次人才,额外核增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374.4万元。其中,个人年度最高发放额度为18.72万元,最低为10.08万元。

  在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助推下,该院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其中,由钟先生带领的市场开发团队,参与国家住建部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计价规则》起草工作,通过探索内部制度和机制建设,积极协调院内、外资源,有效推动该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高效开展,承揽青岛市及崂山区、莱西市等多个“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2020年总合同额8200余万元,最大单个合同额达到3250万元,创造该院单个项目合同额纪录。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使得该院成为全市业务板块最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和业务量稳居山东省首位。

获得专项激励与社会应用

  青岛某地理信息单位同样也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2021年,该单位发挥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作用,结合单位实际,出台了《科技领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科技人才激励办法》等6个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并对认定的十余名高层次人才实施了专项激励,激励额度达到十几万元。

  该院选拔的技术高岗人才,本科毕业的胡先生,带领团队研发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及应用,获奖12项,发表论文12篇,在青岛市及区市得到广泛应用,合同额累计上亿元。研究的无人机和应急测绘相关技术,服务城市精细化治理等多个项目,在上合峰会、海军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森林火灾辅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本人也荣获全国、全省多项荣誉称号。

打破人才认定“四唯”限制

  在谈到这项政策的创新亮点时,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的这项政策,一是打破了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四唯’限制。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考核权和收入分配权,全部下放给了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建立了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分配机制,树立了‘高层次人才,市场来判断,单位说了算’的工作导向,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绩效工资倾斜力度。实施了顶级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核定和高级人才绩效工资总量专项核定政策。重点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倾斜,向符合青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产业方向倾斜。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导向。要求事业单位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和收入分配办法。 ”

  下一步,青岛市人社局将不断加大政策宣讲,鼓励更多用人单位用好用足相关政策,为更好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做出新的贡献。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