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2月7日讯 日前,市医保局发布了 《关于公布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7个病种将实现 “一口价”。 《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病种收费是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此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标准为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各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幅度不限。按病种收费的实施范围、医保支付政策等按照青价费 〔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发布了17种优势病种的“一口价”,其中,肺炎咳嗽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为7000元(注:此为医院收费标准,医保再按比例报销,以下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为6300元;湿疮(湿疹)三级收费标准为9500元,二级为8550元。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费用控制,落实价格公示。(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