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喷消防车在园区内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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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0日讯 今年3月初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消防救援站将实施“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近日,记者跟访崂山区株洲路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在高荣路一家单位执勤执法。
高喷消防车“拉开架势”
4月17日上午,消防员们将一辆“摸高”达到21米的高喷消防车开进了高荣路一处智慧产业园内。记者注意到,这处产业园占地面积60多亩,有7幢高层写字楼和地下停车场。
“这是我们辖区的重点单位,最近有一批新消防员分配到站上,带他们来熟悉一下。”带队的站长助理王凯航说。
记者在园区里看见,这辆10多米长的高喷消防车驶入园区后,围着环绕园区的消防车通道行驶了一圈,测试了通过性,随后停在了6号楼北侧。随着车辆四根支撑腿缓缓落下,高喷消防车的长臂伸展到了半空中。
消防员们告诉记者,高喷消防车虽然是扑救高层火灾的“利器”,可一旦要“拉开架势”,要停在无地下管网的实心地面上,地面必须平整,除此之外,周边不得有车辆停放。“一旦起火,现场来不及测试,所以,我们要提前准备,摸清情况。”消防员说。
消防救援站开展执法
当天上午的园区内,消防员们还测试了消火栓和喷淋泵的情况,并检查了微型消防站内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水枪头和消防水带。在一楼电梯间,消防员还着重检查了“电梯用消防开关”——这处开关可让电梯在火灾发生时进入“消防状态”,将电梯强迫降落到首层,避免人员被困,也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
记者跟访时注意到,消防员们在熟悉这处园区的情况时,在“防消联勤工作记录表”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条件”方面一一打勾确认。消防员们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消防救援站将实施“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更高效、更精准地守护消防安全。这也意味着,消防员不再仅是救援人员,也是执法人员。“消防救援站在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同时,也将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员们表示。
开展“五分钟”现场宣讲
记者跟访当天注意到,消防员利用执法执勤间隙,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讲明了违规用火用电的危险性,讲明白疏散通道被堵塞的严重后果,讲透彻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巨大隐患。“消防救援站,是离群众最近的消防救援部门。在崂山区,各消防救援站在执法执勤时,都要用短而精、接地气的方式,把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崂山区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崂山消防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执法执勤“五分钟”现场宣讲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五分钟”现场宣讲,反复提醒大家日常要做到人走断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占用消防车通道,发现火险第一时间拨打119求救。“我们将常态化开展执法执勤‘五分钟’现场宣讲,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崂山区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表示。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刘卓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