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 日前,家住市北区辽源路街道的丁述基和老伴儿祝荣在辽源路街道居家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民政通”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后,成为青岛市前两位完成认证的中度以上失能老人。随后,丁述基又领取了青岛市首张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优惠券。据了解,这是山东省发放的首张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优惠券。
截至目前,青岛常住老年人口约238万人,约有中重度失能老人14万人。如何兜牢兜准中重度老年人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是养老服务的“必答题”。
据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补贴对象为: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为其提供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青岛市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据介绍,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以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其中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抵扣比例暂定为40%,抵扣额度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50%,抵扣额度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项目于今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