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AI、大数据“预警”灾害天气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 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青岛晚报 2025年06月25日 陈小川

  本报6月24日讯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局地性、突发性气象灾害时有发生,对城市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威胁日益凸显。为满足新形势下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增强城市韧性防御能力,6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修订后的《条例》共6章42条,在明晰政府、气象主管机构主体责任基础上,对相关部门和镇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关单位在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宣传、应急演练、预警信息传播、灾情报告等方面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保险机制分担灾害风险。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注入了新动能。《条例》注重智慧防御,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气象业务深度融合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职责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及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及时、准确、无偿地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实现“跨层级、跨行业”的信息实时共享。

  在应对极端天气方面,《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极端天气对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采取措施加强隐患治理。在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方面,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农村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加强抗旱排涝工程建设和防灾物资储备,气象主管机构及所属台站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在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方面,规定要加强防御体系建设,运用气象卫星、海洋浮标、雷达等构建立体监测网络,建立专业化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为海洋渔业、海上生产作业、海上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提供保障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桂芹介绍,此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立足我市气象灾害新特点,聚焦“防抗救”全链条管理机制,着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保障城市运行、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