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细化“离婚冷静期”、加强“婚姻信用体系”建设……

律师解读新版《婚姻登记条例》

青岛晚报 2025年04月12日 陈小川

青岛晚报2025年04月12日版面

以后“回家偷户口本登记结婚”的桥段只能存在于影视剧中了。近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婚姻登记服务优化、程序完善、隐私保护、法律责任强化等方面展开,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本报邀请山东创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琎律师,结合实务分析《条例》的新看点。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以往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条例》取消了结婚及离婚登记的户口簿要求,而且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到全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王琎表示,例如北京户籍的张三与青岛户籍的李四,可在全国任一城市凭身份证及相应材料直接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也无需携带户口本,解决了异地结婚或离婚“回原籍登记”难题,大幅降低行政成本以及当事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

建设婚姻家庭服务体系

《条例》新增的第五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治理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近年来,国家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整治高额彩礼、婚骗洗房等问题。该条款从婚姻登记层面进一步细化婚姻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倡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王琎表示,从实务来看,婚姻登记机关需配备专业辅导师,建立婚前、婚中、离婚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婚前辅导,教年轻人经营婚姻;婚姻期间开展矛盾调解,化解“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例如,发生因彩礼纠纷导致婚约解除的情况,登记机关可通过辅导服务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减少社会矛盾。

同时,《条例》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具有反家暴与反拐卖的强制报告义务。《条例》第六条规定,登记机关发现家暴或疑似拐卖妇女情况需立即报告。例如,女方登记时神情异常,工作人员询问后确认其遭胁迫结婚,应及时报警干预。

细化“离婚冷静期”

《条例》第十六条对离婚登记程序进行了细化处理。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若未在法定期限内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为冲动离婚设置了“暂停键”。而且到了法定期限申领离婚证,需双方共同到场领证,避免“意气用事式离婚”。

王琎表示,此条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细化。例如,夫妻因琐事冲动提交离婚申请,冷静期内若未共同申领离婚证,程序自动终止,避免草率离婚。同时,《条例》第十三条对离婚协议提出规范化要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方面必须白纸黑字写清。

王琎表示,《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对离婚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调解。如夫妻因子女抚养争议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陷入离婚僵局时,登记机关介入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协议,既保障子女权益,又减少诉讼负担。

加强婚姻“信用体系”建设

《条例》新增第四条,规定民政部门统筹建设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与公安、法院、征信系统打通,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这将有效防止重婚。同时,市民办理异地查询、电子证照共享等方面更加便利,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王琎表示,在《条例》简便结婚登记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该条款则更加注重风险防控,通过实现结婚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准确识别当事人婚姻状况。例如,王某使用虚假身份多地重婚,通过信息库联网核查可快速发现并追究责任。另外《条例》第六条增加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要求工作人员严格保密个人信息,禁止泄露隐私,增强了当事人个人因素的保护。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如,李某伪造无配偶证明结婚,除婚姻无效外,其信用记录受损,影响贷款、出行等高消费行为。

王琎表示,新版《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配套落实,也是对社会问题的积极回应。其核心逻辑在于:以服务优化降低行政门槛,以程序完善维护家庭稳定,以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真实,以信用体系强化法律威慑。未来,随着《条例》的实施,婚姻登记将在法治化的基础上,为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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