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李沧区五指峰路打通富裕路临时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内涉及尹义学、曲立栋、曲建青、曲立凯、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集体土地上的住宅附属房屋及附属物权利的公示

青岛晚报 2024年10月11日

  为配合李沧区五指峰路打通富裕路临时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对规划范围内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上的住宅附属房屋及附着物实施搬迁,现有尹义学、曲立栋、曲建青、曲立凯、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主张对坐落于上王埠社区自建楼五指峰路北段工程项目范围内的住宅附属房屋及附着物享有权利,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入户调查了解,搬迁范围内上述住宅附属房屋及附着物由尹义学、曲立栋、曲建青、曲立凯、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占有使用,曲建青出具2005年11月16日购买收据一份。 

  经社区查档,未查找到上述土地的相关资料,也无法确认尹义学、曲立栋、曲建青、曲立凯、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上述住宅附属房屋及附着物的权利归属。为明确权利主张人的法律责任,现采取登报公告和书面公示的方式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开。 

  公示期间: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共三日。如有居民对权利主张人陈述的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社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公示期满未有提出异议者,将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异议人于公示期满后发现权利遭受侵害的,应通过司法途径向权利主张人主张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权利主张人承担。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

  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