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传给同学们解答疑问。
本报9月3日讯 9月2日开学第一天,福州路小学6年级学生迎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第一课”。
同学们问:“小A同学给小D同学起了个外号,小D不高兴,回家告诉家长,这算校园欺凌吗?”“我和同学一起打游戏,水平太菜被骂,这算校园欺凌吗?”主讲人答:“起外号给他人造成身心伤害就算欺凌”,“一起玩游戏被嫌弃,只要没有恶意,就不算欺凌。”……这堂法治课的主讲人、来自市北区少年矛盾调解委员会的陈宝传耐心解答。“这堂课可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法律知识,一部分是和孩子们息息相关的防欺凌法律常识。”陈宝传告诉记者,法治课首先要让孩子们听得进去,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不容侵犯、知道与人相处要有边界意识,同时震慑那些可能存在的欺凌者。
福州路小学学生处副主任盖超告诉记者:“学校与市北区少年矛盾调解委员会合作,聘任了‘小小法治调解员’,给每个班级发放了预防校园欺凌联合承诺书和台账,每个同学都要参与排查,内容包括:恐吓他人、暴力攻击他人、孤立排挤他人、对别人恶意言语讽刺、在网络上欺辱他人等。学校同时开设邮箱和热线,电话转接到我的手机,一旦有学生求助,我们马上回应。学校近年来未出现欺凌案例。”
这堂法治课是市北区司法局“开学第一讲,共同学法治”系列活动之一,市北区司法局邀请法律专家和专业律师走进全区中小学校园,为师生讲解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常识。市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刘翔告诉记者:“市北区92个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他们来自公检法等机关,其中市北区司法局的副局长和主要科室负责人都是法治副校长,每个学期至少要到其所任职的学校给孩子们上一堂法治课。”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北区中小学校“法治第一课”,旨在开学伊始即让师生更好地了解既贴近生活又专业的法律知识,助力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以法为基、循法而进、明法善用,让成长与法同行,用法治照亮梦想。(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