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 近日,我市查获一起利用售卖电子烟方式贩卖毒品案件,贩毒人员是青岛某高校大四在读学生赵某。赵某让其母亲帮助送货,女友收钱,自己只在微信上动动手指,发展一下客户和代理。而他不知道的是,自已走上的是一条贩卖毒品和洗钱的不归路。
赵某最先接触到“电子烟”是在贴吧和论坛里。见到有人谈论“上头电子烟”“飞行员”等话题,赵某出于好奇也从中联系了某“上线”卖家,买了第一支电子烟,亲身尝试。“感觉头晕,有想死的冲动,记忆短暂断片,喘不上气,有时候又控制不住想笑,身体发麻、舌头发麻。”以身“试毒”的赵某,就这样体验到了电子烟的魔幻。
他后来了解到,这种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在我国已经被列为毒品。但是看到网络上依然有很多人买卖,赵某仍抱着从众、侥幸的心理,陆续从多个“上线”购入这种“上头电子烟”,并售卖给他人牟利。有时会让母亲帮忙送货给“达达”“跑腿”,再通过“达达”“跑腿”将电子烟送到买家指定地点。为了掩饰收入来源,赵某还将女友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送给买家,收取赃款五万余元。案发后,赵某获刑四年十个月,并被处罚金三万元,同时也断送了寒窗苦读的青春和毕业在即的大学生涯。
本案中的“上头电子烟”,是由电子雾化器(俗称烟弹或烟嘴)、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以及烟杆组成。2021年7月1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正式施行,我国成为全球首个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的国家。合成大麻素的精神活性要强于普通大麻素数倍。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比普通大麻更容易上瘾,对身体的危害也更大。然而这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比大麻的价格更低廉、隐蔽性更强,有的是在电子烟的烟油中,有的则是喷涂于各种花瓣或茎叶上制成烟丝。检察官表示,沾染上吸毒的恶习,会让人意志消亡、良知泯灭、道德丧失、身心备受摧残,往后余生将难以摆脱毒品所带来的阴影。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