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车客串消防车灭火。
本报8月2日讯 天气炎热,车辆也可能“上火”——8月2日早晨,李沧交警在长水路、湘潭路连续处置了两起车辆冒烟甚至起火的险情。
8月2日早晨7时50分许,李沧交警天水路中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天水路长水路路口正在冒烟。民警调取多路监控后发现,是一辆白色汽车自燃。天水路中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派附近警力前往处置,同时拨打119通知消防救援部门。民警孙文涛与辅警周耀武驾驶警车沿长水路向西赶到现场,发现自燃车辆已被浓烟与火光包围,好在司机已经下车。
就在这时,民警发现一辆正在执行洒水作业的环卫车,立刻上前拦下,告知洒水车司机附近有车辆自燃,希望他能上前先行扑救,等待消防车到来。
“我们俩当时在给树浇水,交警突然上来告诉我们,那边有辆车起火了。”洒水车司机、56岁的褚明刚告诉记者,起火车辆位于对向车道,他将情况告知同事张行远,两人立刻将车开到前方路口调头,行驶到离起火车辆大约5米远的位置,将水管调整到最大流量,对准起火车辆猛喷,大约1分钟后将车辆明火扑灭。随后,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确认火苗没有复燃风险。
“大火烤得我们脸疼,但我们当时只想着赶紧把火灭了,别再产生别的危险。”褚明刚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有着15年绿化工作经验的专业洒水车司机,他和同事都在公司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公司领导也经常告诉他们,如果在路上遇到其他车辆出现险情,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一定要去帮一把。8月2日下午,记者从褚明刚和张行远供职的公司了解到,公司已经知道两人灭火的事迹,将对两人进行表彰。
车辆是如何起火的?据司机介绍,车辆行驶至长水路东川路路口时,他察觉到了烧焦的异味,但并未在意。车辆开到宾川路路口时,焦糊味愈发浓烈,司机立刻停车检查,发现车辆已冒出白烟。
当天几乎同一时间,李沧交警在湘潭路也处置了类似的险情。早晨7时50分,李沧交警遵义路中队民警王星在湘潭路执勤时,一辆轿车发动机盖下冒出滚滚浓烟。民警询问驾驶员后得知,是车辆水温过高导致车辆前方冒烟。王星立刻提醒驾驶员不要擅自打开前盖,以防高温蒸汽喷射或燃油引发爆燃。随后,王星指导驾驶员在车辆后方正确摆放三脚架。随着车辆温度自然下降,险情排除。随后,救援车赶到现场,将车辆拖走。驾驶员向王星表示了感谢。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首席记者 刘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