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
本报5月22日讯 建成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57万套、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2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青岛市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发布,为今年住房发展明确了目标和路径。
全市城镇新增住房约9.07万套
我市坚持市场与保障相结合、产权与租赁相统筹,整体考虑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产权型住房与租赁型住房在总体供给中的规模与结构,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优质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提供差异化住房产品,满足不同购房群体需求。2024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约9.07万套。其中,上市商品住宅约3.4万套,基本建成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3.57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约3.43万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0.14万套),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提高住房供需空间匹配度,推进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的TOD开发模式,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紧密结合人才就业集聚区域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职住平衡”。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持续优化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
新增住宅用地供应353.8公顷
围绕推动房地产供给侧调整和提升高品质住宅整体水平,我市根据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结合人口流入、去化周期、市场需求等,科学制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2024年计划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约353.8公顷。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2024年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左右,其中新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6万套左右,以65-95平方米中小户型为主,适度建设95平方米以上户型;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左右,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2024年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不少于0.45万套,其中公租房不少于0.1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0.3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户。2024年计划改造城中村122个,涉及村(居)民7.8万户,计划开工建设11.65万套,基本建成3.43万套,实现9800户居民回迁。
城镇新建住宅达绿色标准
我市落实《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青岛市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提升指引》等要求,编制青岛市“好房子”技术标准,为好房子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聚焦住宅常见质量问题,持续整治住宅渗漏、开裂、隔音效果差等问题。采取分户验收可视化,实施交付前业主开放活动,将“先验房后收房”迭代升级为“先验后收保维修”的“青岛住宅+”新模式。2024年计划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2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改造450万平方米。到2024年底,城镇新建住宅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2024年启动改造433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3.2万户。落实菜单式改造方式,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外墙保温、雨污分流、园林绿化、停车设施、海绵城市等改造,统筹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结合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增设便民服务设施,补齐一老一幼等设施短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动改造由小区向街区拓展延伸,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的品质提升。
重点在沿海一线、城区核心优质地段,打造低密度、高品质住宅项目,满足存量人口住房改善和高端人才购房需求。优先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等轨道交通周边布局建设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刚需的住房。发挥崂山区、西海岸新区等依山傍海、旅游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增加文旅、康养主题型住房项目供给。发挥平度市、莱西市等河湖田园风光优势,在大沽河沿岸、莱西湖等地结合近郊游、生态游、乡村游,建设休闲度假住房。
坚持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结合青岛市轨道线网规划建设,加强地铁站点周边住房用地控制,充分利用轨道线网的交通优势,在就业岗位密集、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适当提高居住用地供应比例。结合住房发展新要求,优化空间布局,提高通勤效率,着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居住需求。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