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须配备北斗定位的AIS和卫星电话

《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5月18日起正式实施
青岛晚报 2024年04月24日 徐美中

  本报4月23日讯 游艇休闲旅游是海上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座国际滨海城市开放程度、休闲环境品质的重要指标和元素,对发展海洋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青岛城市魅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游艇休闲高端旅游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处在提速发展阶段。

  为规范我市游艇租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游艇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在学习借鉴厦门、三亚等先进地市经验的基础上,联合青岛海事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过座谈研究、评估论证、多轮征求意见等工作,牵头组织起草制定了《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并将于5月18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游艇租赁的行为是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由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整船租赁方式。经营性游艇的定义明确指出应当是IV类及以上游艇,且具备舱内推进动力装置和封闭式舱间;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游艇租赁业务备案和租赁管理工作,海事管理机构、海洋发展主管部门、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做好全市游艇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游艇经营者备案的条件、材料、受理程序、公示、变更等一系列流程;要求游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号码等,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设备、基于北斗定位的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卫星电话等设备。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