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告
2023年,美丽青岛建设更加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市区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高标准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不断深化。“双碳”工作扎实开展。入选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海岸线环境损害修复全部完成。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完成10处历史遗留矿山转型利用。新造林7600亩。
看亮点
2024年,我市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上奋力争先。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高标准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擦亮美丽青岛生态底色。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扬尘管控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大沽河、胶莱河等11条重点河流治理,完成麦岛、团岛等12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深化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源头防控和重点地块修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系列创建活动。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海岛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灵山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深入实施“蓝湾整治”行动,推动崂山湾创建国家级美丽海湾。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新造林3.5万亩以上。加强外来物种侵害防治。扎实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杨钊贤表示,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服务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决完成生态环保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建设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推进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开放窗口等八大重点任务落实,努力打造一批美丽山东建设实践样板。统筹推进青岛市、区(市)两级示范创建工作,再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强县,加快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多点发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模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陆地和海洋监测网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双控双减。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防治攻坚,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管控,长效管好工业源、移动源。加强国省控流域“一河一策”治理保护,实施横纵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动态排查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园区试点建设,推进省级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示范建设。持续推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模式。强化排污许可与环评、监测、执法联动,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