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门”轮案庭审现场。
港口忙碌景象。
受损的贝贝南瓜。
受损的大豆。
我国于1984年组建了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和武汉六个海事法院,以司法审判服务海上运输和对外贸易事业发展。作为首批设立的海事法院之一,青岛海事法院即将迎来建院40周年,这正是中国对外开放、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40年。1月12日,中国年度外贸“成绩单”发布,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再创新高。司法审判护航贸易、航运、物流,海事法院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打头阵、当先锋,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海事法院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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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中国外贸“成绩单”显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19.47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6.6%;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进出口额12.6万亿元,比协议生效前增长5.3%。对外贸易90%货物运输通过海运,密切的经济往来难免产生海运纠纷。“海事审判,一方面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同时也向全世界贸易伙伴展示我国裁判规则。通过对精品海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方面下大功夫,体现国际化、现代化的审判理念,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公信力。” 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第六庭庭长李华表示,司法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聚力塑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着RCEP协议生效,山东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与东盟产业链合作日趋紧密。山东海贝公司(化名)在缅甸投资成立亚信公司(化名),租赁土地生产贝贝南瓜,产品运回国内销售。然而在海运过程中,7个标箱因装运前未适当处置及运输期间发生过集装箱断电升温等原因,导致货损。海贝公司状告承运人万航公司(化名),要求赔偿损失。
因该案并不存在真实的贸易合同和贸易价格,现有证据也难以证明缅甸当地贝贝南瓜是否存在贸易市场以及市场价格。结合案情事实,法院酌定采用国外基地生产成本作为认定货物装船时价值的依据,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更为合理地确定了货物损失金额。同时,根据货损事故的主要原因厘清托运人和承运人各自责任,并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 6个标箱因万航公司在海运过程中未尽到管理义务,万航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海贝公司自行承担30%的责任。1个标箱因海贝公司未对货物事先进行合理处置,万航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海贝公司自行承担80%的责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持续拓展,案件越来越复杂,法律关系越来越难认定,争议焦点也越来越多。这起贝贝南瓜案的判决,青岛海事法院创造性地采用国外基地生产成本作为认定货物装船时价值的依据,在国际贸易相关领域内,形成了一定的规则效应,彰显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李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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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内企业海外利益
提升中国法院国际话语权
“我国外贸企业在对外谈判中经常处于劣势。签订贸易合同时,欧美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条款往往对我国企业不利,但是想接订单就必须接受这些不利条款。同时,我国企业谈判的关注点是合同标的物价格和交付日期,不看重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但是国外企业恰恰相反。一旦出现纠纷,我国企业要去国外仲裁或者打官司,请律师花费巨大且胜率不高。”青岛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王爱玲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青岛海事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捍卫国家司法主权,反制西方长臂管辖。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自巴西购买大豆,由“塔利门”轮承运。到港卸货时,收货人发现货物遭受热损霉变,经第三方检验,发现货物受损系船方管货不当所致。原告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赔付被保险人该进出口公司人民币725万元并取得代位求偿权,随后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运人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主张涉案租约中的仲裁条款已有效并入提单,并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提单相关争议应提交伦敦仲裁,并向英国法院申请“塔利门”轮禁诉令,禁止原告继续进行在青岛海事法院提起的诉讼;除在伦敦仲裁庭外,原告不得就涉案巴西大豆发起索赔。青岛海事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保险人,依法取得请求赔偿货物损失的代位求偿权,其并非涉案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未明示接受租约中的仲裁条款,故该仲裁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青岛海事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随后,青岛海事法院多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准许被告申请的英国科学家以远程视频方式出庭作证,整个庭审跨越了半个地球,并全程网上直播。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经过多轮背靠背的沟通,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以被告赔付人民币438万元作为最终和解方案。
“在我国法律体系缺乏反制措施的情况下,我国当事人在涉外案件中屡因禁诉令而致利益受损。该案件民事调解书中特别对英国法院禁诉令事宜给予一揽子解决,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有力地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王爱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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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炼司法裁判规则
指引企业规避风险
山东半岛三面环海,海岸线全长3000多公里,占全国大陆海岸线的六分之一,港口的航线总数达327条,其中外贸航线233条。据了解,山东港口2023年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实现17亿吨、4000万标箱“双突破”,完成历史性量级新跨越,体量规模居全球首位。虽然作为上游企业,但面对国外一些船公司和货主,港口企业没有什么话语权,往往是被动签合同,处处被掣肘。
青岛海事法院采集国内生效裁判案例416篇、国际海事仲裁裁决和判决案例43篇,提炼裁判宗旨;为给港口企业搭建起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助力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形成了8大类合同样本,嵌入山东港口集团企业合同规范文本库。目前已签订了5000余份合同,合同审批流程时间较以往减少了30%,诉讼案件也下降了50%以上。港口企业通过行使留置权,有效维护合法权益超过2亿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海洋经济, 青岛海事法院全面对接自贸片区的海事司法需求,成立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通过审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总结提炼审判规则,转化为企业合规运行依据和标准,为市场主体经营提供司法支持。同时,法院立足对外开放的引领保障职能,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完善、推进海事司法标准供给工作,推动建立以标准供给为中心的“港口、航运、贸易、金融”生态链,用“中国方案”制定“国际规则”,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