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方实验小学 四年级1班 谷梓豪
上个周发生了一件小事,令我难忘,因为它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那天是周三,上数学课时,坐在我前面的同学掉了一支笔,他并没有发现,却被我看在眼里。那支笔特别漂亮,而且干净,一看就是新买的。我立刻就动了歪心思,想把它据为己有,我悄悄地捡起来,心里想:今天捡了一支笔,真是个好日子!
就这样,我多了一支好看又好用的笔。
第二天,前面的同学就问我,有没有看到他的笔。我并不想失去这支笔,就骗他说没有,但我心里已经感到过意不去了,我仿佛听见心里有两个人在吵架,一个说:“那支笔不是你的,是他的,你应该还给他。”另一个说:“还他干什么?那又不是你偷的,自己留着用吧!”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我最终还是决定把笔还给同学。
我拿着那支笔,跑到它的主人面前,心虚地说:“我在你桌子底下的死角看见的,还给你。”他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连声说:“谢谢你,如果这支笔丢了,我会伤心死的!”顿时,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虽然失去了那支笔,但是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今后我会谨记这件事,做一个诚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