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地下室。
本报12月27日讯 圈占小区公共绿地,下挖3米私自改造成4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侵犯小区居民合法权益,形成严重安全隐患……近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违建和圈绿毁绿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破坏绿地、建造地下室的违法行为。
“该小区存在一楼业主圈占门前绿地,硬化后打造成‘私家花园’的违法行为。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一处被圈占绿地整体比旁边绿地高出10多厘米,明显‘内藏玄机’。”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看,发现地下竟然是一处装修精致的地下室,面积大约40平方米,高度约3米,顶部采用钢结构支撑混凝土浇筑而成,内部沙发等家具设施俱全,还做了吊顶装饰。
在拆除动员过程中,该违建业主比较抗拒,自称花费高额费用修建的地下室,不影响他人,不希望也不配合拆除。执法人员表示,私挖地下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侵犯了小区全体居民的利益,是严重的安全隐患,恢复原貌是不讲条件、必须执行的。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加普法,并为业主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违建业主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积极配合拆除。
25日,经过6天的拆除施工,回填近6卡车土,该处违建地下室已经整治完毕。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执法人员在拆除过程中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