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感动青岛”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含团队)事迹简介

青岛晚报 2023年12月05日

  01【助人为乐】 于义睦

  他播撒文明火种带动一城好人共生

  于义睦,男,汉族,1976年7月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青岛真情巴士集团公交驾驶员。24年来,于义睦以公交十米车厢为原点,用万里车辙书写助人为乐的精神丰碑,年均收到各类表扬1150余件,累计从事志愿服务达16700余小时,车厢内外帮助乘客达2000位,其中100余人是他长期志愿服务对象。他榜样示范,带动千人投身公益。2012年,他发起成立义睦创新工作室,陆续带领2400余名同事成立21支志愿服务团队,组建“聚真情”志愿服务联盟。10年多来,他组织带动超15万人次开展各类志愿活动,长期帮扶160余个家庭和8所机构,带领团队募集150余万元用于公益项目,个人投入13万余元。于义睦先后担任全国总工会劳模宣讲团成员、青岛市劳模宣讲团成员等,被聘请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10余所学校兼职辅导员。十多年来,他累计宣讲600余次,受众超12万人。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全国最美服务之星等荣誉,其工作室获评山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曾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报道,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专题解读于义睦带动形成的“好人共生”现象。

  02【助人为乐】 马怀龙

  46把钥匙串起爱民“连心门”

  马怀龙,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东临沂人,中共党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兴隆路派出所社区民警、二级高级警长。马怀龙2008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他负责的兴隆路社区,由于地处老城区,社区的孤残老人、空巢老人、困难家庭比较多。从警15年来,马怀龙用脚步量遍社区每一寸土地,满腔热忱为辖区百姓服务,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困,他长期照顾孤残老人46名,帮扶困难家庭32户,救助危难群众50多人次。为了调解处理群众纠纷,马怀龙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了“老马调解工作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40余件,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矛盾不上交”。15年来,马怀龙先后从工资收入中拿出20多万元,为辖区孤残老人和困难家庭无偿支付房租费、医药费、水电费、煤气费,购买生活用品及节假日看望慰问的礼品。在马怀龙的带动影响下,成立了由300多名志愿者组成的马怀龙金盾志愿服务队,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获评全省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民警标兵、“齐鲁最美警察”等荣誉称号。

  03【助人为乐】 王俊霞

  热血护航生命22年

  王俊霞,女,汉族,1980年4月生,山东青岛人,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王家村社区居民。她是救人于危难的天使“熊猫大侠”,每有病患者需要血液急救,王俊霞都会贡献自己的汩汩热血,不计得失。作为Rh阴性血“极少数人群”中的一个,王俊霞将“熊猫血”的这份罕见和稀缺,视为自己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22年来,她累计献血12000毫升,比两个成年人的全身血量还要多,荣获全国无私献血奉献奖银奖。

  “我早一分钟,患者就多一分希望”。恪守初心、随叫随到,时刻准备着,便是王俊霞的生活日常。怀着对生命的最大敬畏,“熊猫大侠”从不敢犹豫和耽搁半刻,哪怕刚过哺乳期,只要一个求助电话,便随时奔赴医院。人海中,横跨起一个血小板组成生命桥,桥畔两个人,素不相识却血脉相连。王俊霞的父亲、妹妹和儿子,都踊跃在献血的热心路上,这已成为三代传承的宝贵家风,成为家人的价值纽带。“熊猫大侠”王俊霞,用身体中一次次不断输出的“熊猫血”,挽救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也一滴滴践行着“爱”的承诺,点燃着生的希望。用滚烫热血为生命持续护航22年,在“熊猫大侠”王俊霞眼里,生命永远值得被尊重和祝福,这也是她献血的最大意义。

  04【助人为乐】 毕文彬

  80后女教师守护生态绿践行公益路

  毕文彬,女,汉族,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白沙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教育联盟辅导员。从“心”出发、用“心”引领、倾“心”关爱,投身于生态保护,致力于公益事业,毕文彬一直是公益环保路上的逐梦人。自从加入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以来,她参与组织青少年绿色生态科普教育活动近百次,累计惠及中小学生群体千余名;作为白沙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教育联盟辅导员,她全力打造“领巾红践行生态绿”生态教育课程、校外实践课程,已成为辖区叫得响的特色文明实践品牌;她积极组织社区和辖区内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党组织联建共建,成立社区少工委,引导少年积极践行生态保护实践活动,入选“全国少工委建设六条路径之一”;她带领开展“红领巾爱家乡”爱心助农活动,通过用废弃物为鸟安家召引鸟类防治病虫害,以生态科普的方式减少农药、锄草剂的使用量,为辖区农产品树立了环境友好型的群众口碑,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为当地农民扩宽了销售渠道,帮助辖区果农销售红杏10余万斤,累计增收60余万元。她助力辖区环境优化改善、农民收入实现增收、市民群众长期受益。曾获“青岛市文明市民”“全国生态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家庭荣获青岛市“十大绿色家庭”。其事迹先后被光明日报、人民网等2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