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阿占
阿占
镇纸的石头,是从贺兰山脚下捡回来的,紫丁香的调子,周身浑古不见棱角,压在宣纸上做镇尺,一个坚实一个舒软,肌理、程式、形态之间的冲突就起来了,还没动笔,一幅天然的画已经等在那里。
水墨之余,偶尔把石头捧与掌心,摩挲之顾念之,那些远遁的历史到了眼前,金戈铁马声声回传,成吉思汗踏灭了党项人的西夏文明,如同古印加文化和玛雅文化的抽身离去一样,公元十三世纪,西夏国突然神秘消失,他们独创的文字成了无人能识的死文字,滚滚黄沙很好地掩埋了生息证据,一切好像从未发生过。
带走某个地方的几块石头,而非旅游纪念品,已成为我多年的习惯。生命太有限了,能够游走的时间和身心又常常不配合,那么,带走几块石头,即便今生再也无法回访,是地水土、风物、良人还有看似不相干的传奇,足以让我在枯坐书房时,完成无尽的想象与追忆。
去到某个地方,带走几块石头,用作日后的对话蓝本,即便这是一个功利的想法。去希腊海岛如此,去尼泊尔山区如此,去贺兰山和敬亭山如此。如此又如此,把远方的带到身边,把身边的流放远方,世界忽然宽大了,平和了。曾在童年的滩涂上挑选了很多鹅卵石,装满玻璃瓶,放入行李,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彼此做伴,游走了数年,这一种略有分量的仪式感,让我获得了将故乡随身携带的慰藉,一起携带的还有祖母的混汤面、斜坡屋顶上的野猫家族、初冬啸叫的海风。
直到中年的某天,我才敢承认,相对于恋人,我竟是更加恋物的。物也是生命体,也有爱恨情仇,如此一想,便不会有什么不妥了。除了石头,那些心爱的物象还包括树、鱼、鸟、贝壳、蜻蜓、蜘蛛、苹果、三寸高跟鞋、吊灯、哥特式屋顶、上弦月、气球,它们时常出现在我的画面中,或者,正是这些物象构成了我的画面。
差点忘记了,马灯也是心头爱。在那些与江湖有关的电影里,黑茫的远景与中景之间,马灯照亮了夜行人的天涯,而一袭风雨,正飘摇在客栈的土墙上。后工业时代,满城霓虹拥挤,马灯物象刚好可以应对内心所求之沉寂,为此,我曾写下这样的分行:提着油已枯尽的/马灯,在荧光城市里/赶路/就像卖蜡烛小贩/全部的光亮已经售空
田野调查的时候,若运气够好,是能收到马灯的。拎起来端详,那必有的马鞍,是铁的筒架,下端有一油皿,螺丝盖,全封闭,油不滴漏。上端有两个铁盖,分层有空隙,便于出气;中间是玻璃罩;自然还有一根铁丝提手。早年在乡间,马灯又叫气死风灯,风雨拿它没办法,实用度之高,其光亮似乎能将夜幕撕开一道口子。我忍不住献上惊叹,这灯中的侠啊。
还有,到了船上,马灯就成了桅灯——挂在木船桅杆上,一来用做船的标记,冥冥如墨夜行时分,远远地就能望见这束光,以免船船相撞;二来船老大在起帆落帆时有所照明及信号。
据说物象是隐喻的,暗示的,近似无法得逞的幻觉,是持有者的向往与相忘。比如,恋猫更接近禅与孤傲;恋树木最有消隐之心;恋鱼恋鸟是在追寻风的自由;恋星光就去记忆一条入海的河流;恋河堤是为了寻找蛙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