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对离婚申请对象做婚姻辅导。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对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家庭暴力被作为婚姻家庭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表明了国家的坚定立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记者邀请到婚姻辅导师刘婷婷和律师王琎,共同分享对家暴的认识。
“请好好说话”
刘婷婷与记者分享了她曾经遇到过的案例。一对40岁的夫妻因吵架闹离婚,来到了婚姻登记中心,这对夫妻结婚已有十几年,“家暴”是近几年才发生的。在接受辅导过程中,男方道出了自己心结:“我的确打她打得不轻,但她中伤我、苛责我、侮辱我的语言算不算家暴?”在男方看来,他一直在承受女方的语言“家暴”,实在忍无可忍,便选择以肢体暴力的方式让女方“闭嘴”。
家庭矛盾一部分来源于沟通不畅,结婚时间久了,夫妻之间相互的关注度降低,工作压力、家庭琐事叠加,夫妻双方无法就家庭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往往各说各的,或者一方得理不饶人苛责对方,甚至升级到辱骂。这样的无效交流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是在给言语弱势方的负面情绪“蓄能”,容易因情绪发泄导致家暴。
刘婷婷认为:“来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的夫妻,离婚理由一般比较中和,比如性格不合,不会提及家暴,在深入沟通了解后才会得知存在家暴行为,而沟通不畅是导致家暴的重要原因。既然选择了婚姻,就要学会善待对方,在婚姻家庭生活当中好好说话,既要理解爱人的情绪,同时又掌控自己情绪宣泄方式。”
拒绝“低温烫伤”
“家暴”在法治新闻中是一个高频词汇。在采访人民调解员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线律师时,记者多次听到采访对象谈及“家暴”。
随着时代进步,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父母与子女之间时有冲突发生。小王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现在是一名职高学生。小王通过手机从父亲账户转出900元打赏主播。父亲是快递小哥,送一单快递挣8毛钱,900元对他来说需要一周不吃不喝才能赚到。情急之下,父亲打了小王两个耳光,踢了两脚。小王觉得委屈,向亲生母亲哭诉,亲生母亲打110报警,双方被带到了派出所调解室。这起父女冲突中,父亲是施暴者,但是父亲在向调解员陈述打人过程时强忍着眼泪。钱不多,事可不小,这可能是小王今后跟父亲生活还是跟母亲生活的转折点。
这起案例中,父亲对家庭的付出有目共睹,可就是因为“不会好好说话”,从小拉扯大的女儿,现在视自己为仇人。这位父亲表示:“吃的穿的用的是谁给的,孩子不知道?还用怎么说?”
有一个心理学词汇:“低温烫伤”,父母对孩子的情感忽视,会造成孩子陷入无助、孤独、迷茫的心理状态。一味要求孩子遵从、听话,而不去关注孩子内心需要,会让孩子生活在不被尊重、不被接纳的童年阴影中,时间长了,会形成自卑的心理伤痕。童年的伤痕往往需要一生去治愈。父母养育孩子,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吃饱穿暖,更重要的是和孩子“好好说话”,关注并回应孩子的诉求,形成良性互动,而不是动不动就来一套“棒下出孝子”。
诉讼离婚约两成因家暴
夫妻纠纷和家庭暴力是一回事吗?山东文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琎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一般夫妻纠纷中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通过暴力伤害达到一定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服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家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王琎表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更要承担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人民法院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酌定施暴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对遭遇家暴方予以赔偿,而且施暴方一般会丧失子女抚养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因家暴提起诉讼的离婚在诉讼离婚案中占据多大比例?王琎表示:“从离婚诉讼实务来看,目前因家暴提起诉讼的离婚占到所有诉讼离婚案的两成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暴概念多元化,目前也有不少男士就遭遇的家暴进行法律咨询。”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