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上高速的董某被交警查获。
本报10月10日讯 7日下午3时许,青岛同三高速交警三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大场收费站执勤,突然发现一辆越野车靠边停车后,司机和乘客换座。民警立刻上前检查,发现之前驾车的董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董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构成酒驾。
董某称,他和家人一起到城区购置新房,中午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庆祝。董某平时酒量不错,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高速回家,没想到快到收费站时看见交警设卡检查。为了躲避处罚,董某赶紧和家人换座,却被民警当场识破。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董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