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山东海川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华明: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

青岛晚报 2022年12月31日 刘卓毅

刘华明

  进入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青岛市民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但诉讼往往需要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费时费力。为了节约诉讼资源,为群众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青岛各级法院开始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降低双方当事人的应诉成本,把对他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年市两会,市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山东海川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华明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维护当事人的长远利益。

  诉前调解须进一步优化

  为了让群众享受到优质的诉讼服务,青岛市各级法院近年来以司法作风能力提升为抓手,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求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青岛崂山法院曾公布数据,今年1月到11月中旬,青岛崂山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了550多起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避免了双方在诉讼程序中的对抗,维护了当事人的长远利益。

  诉前调解作为一种创新解纷机制,能够快速、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减轻法院及法官办案压力的同时,又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刘华明在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中发现,诉前调解工作,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有些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当事人无法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后期案件如何处理。”刘华明表示,他经过调研发现,部分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犹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迟迟没有调解人员开展实质性调解工作;有的调解人员能力水平有限,调解期限太长,效果不佳,诉前调解失去了意义。刘华明认为,要加强对诉前调解案件的监管。

  可从四个方面优化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刘华明建议相关部门可针对四个方面进行调整。首先是加强对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提升诉前调解案件的透明度,大力宣传诉前调解优势,力争以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为前提;其次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监督力度,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诉前调解程序性规定和期限规定,杜绝“久调不立”情况的发生,同时提高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第三是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能力水平,提升案件诉前化解质效,同时积极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对调解员的规范管理和经费保障,吸纳更多调解员参与调解,不断提升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基层法院与人民法庭还应该主动延伸解纷触角,充分发挥深植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诉调对接,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