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检验、采集样本措施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9月18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了解到,警方依法处罚了多名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行为人。
9月14日,即墨公安分局民警在某社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张某无故连续三日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9月15日,即墨公安分局民警在G204国道海河路路口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杜某无故多日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杜某予以行政处罚。
9月15日,即墨公安分局民警在埠惜路与青威路路口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胡某雨无故多日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胡某雨予以行政处罚。
9月16日,即墨公安分局民警在店子山三路与文峰路路口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戚某月无故连续三日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戚某月予以行政处罚。
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手段。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检验、采集样本措施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即墨公安分局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也是为防疫做贡献。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孙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