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市绿肺”青岛湿地保护

青岛晚报 2022年04月14日

2022.04.14 星期四

     

     

    

陈尚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城市绿肺”,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今年是中国加入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3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实施。此次,市政协委员,青岛民建会员、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带来了关于结合青岛市情落实《湿地保护法》的提案,建议青岛市制定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配套制度。

  陈尚建议,修订制定《青岛市湿地保护和持续利用条例》。市湿地主管部门把该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向市司法局、市人大申请纳入立法计划。择优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立法论证、湿地管理业务框架设计、条例文本起草等技术工作。建议把湿地的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并重,实现湿地生态健康和经济价值实现协同促进的双赢目标。 《湿地保护法》的主要使用对象是《重要湿地名录》。陈尚提出,针对青岛的河、湖、库、塘等淡水湿地、以及滨海盐沼湿地、海岸滩涂湿地等,考虑生态完整性、生态原真性、对鸟类的重要性、对居民的生态福利重要性等指标进行重要性排序,分别提出青岛市《生态重要湿地》《生活重要湿地》两类名录,实行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

  陈尚还建议,开展湿地生态产品交易试点。探索湿地碳汇交易、湿地景观的房地产增值交易、湿地休闲娱乐服务市场化等价值实现途径,开发居民购买碳汇的微信小程序,构建激励城市居民志愿购买湿地碳汇的长效机制。推荐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引导湿地生态产业持续发展。“希望通过湿地的保护,从而实现水清岸绿、鱼儿畅游、鸥鹭翔集的美好画面。 ”陈尚说。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