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 星期四
群众在路边捡到的红隼。
本报 3月16日讯 3月15日下午 3时许,市北公安分局杭州路派出所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他在瑞昌路一小区附近,捡到一只疑似猛禽的鸟类。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只见一只形似猫头鹰的灰褐色羽毛的小鸟蜷缩在角落里。经过仔细检查,小鸟无明显外伤,但不能飞行。民警上网搜索后发现,这是一只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小心翼翼地将这只红隼放入纸箱中,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林业部门实施救助。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赶到杭州路派出所对这只红隼进行检查,并将红隼带回动物园救治。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悉心照料,待红隼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刘卓毅 通讯员 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