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毒品犯罪十个典型案例公布

青岛晚报 2021年06月25日

2021.06.25 星期五

     

     

    

  本报6月24日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去年“6·26”国际禁毒日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毒品类犯罪一审案件380件450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276件346人,容留他人吸毒案90件90人,2个罪名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数和被告人数的 96.3%和96.8%。另外,审结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走私毒品等案件14件14人。

  “去年以来,青岛中院审结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5件9人,判处死刑 (包括死缓)4人,判处无期徒刑2人,判处15年有期徒刑1人。包括孙晓平、胡姚波等人贩卖、运输毒品9000余克,杨志豪贩卖、运输毒品1300余克,安超贩卖、运输毒品1100余克,周勇、陈容汉、蔡严运输毒品900余克等案件。涉案毒品类型仍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零包’毒品案件占比高、数量大。 ”青岛中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孙某某到成都联系胡某某购买毒品,先后七次购买冰毒9139.8克。胡某某驾车运输毒品到青岛,或者将夹带毒品的邮包通过快递发送到青岛交给孙某某,累计贩卖、运输冰毒9139.8克。胡某某妻子林某某参与筹集毒资和到青岛收取贩毒利润,在明知运送毒品的情况下,仍陪同胡某某将毒品从成都运送到青岛。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孙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胡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近年来,青岛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青岛中院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等多个罪名,既有制造、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的,也有零包贩卖的。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毒品犯罪的防范意识。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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