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星期三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1-C0080#号地块原1、2、3号楼居民:
兹定于2020年12月26日,就鼎府回迁户安置房进行选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78号利群智信中心7楼。
二、选房时间
2020年12月26日,其中:
原1、2号楼:上午8:30-下午17:30;
原3号楼:上午8:00-下午17:30(8点开始抓阄)。
三、选房所需资料
被拆迁人于2020年12月26日按照第二条规定的选房时间提前入场,根据以下情形分别携带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查后方可入场,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
1、被拆迁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选房的,受托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以上1-2项材料;
4、被拆迁人去世的:(1)如继承人只有一人,继承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1-2项材料;(2)如继承人多于一人且均未放弃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须共同委托其中一人进行办理,受托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公证书(列明全部继承人)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1-2项材料;(3)如继承人多于一人,其中部分放弃继承权,部分未放弃继承权的,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只有一人的,办理方法参照(1),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多于一人的,办理方式参照(2)。
备注:继承公证书须明确写明继承及放弃继承的情况。
5、被拆迁人为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的: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选房: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条第2项材料;
(2)委托他人选房:受托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以上(1)中的材料。
说明:所有复印件一式三份,具体选房方案、选房实施步骤、选房须知等详见邮寄给每位被拆迁人的 《鼎府回迁户选房通知》。
四、交房时间
安置房屋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8点,交房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鼎府。
五、超期过渡费发放
1、超期过渡费的发放
(1)发放期间:2018年1月1日起至公示确定的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即2020年12月29日。
(2)结算:与面积差价款抵顶结算。
2、超期过渡费的停发
超期过渡费自公布的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次日(2020年12月30日)停止发放。具体情形包括:
(1)已选定安置房屋的 (无论是否在本通知规定的交房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
(2)未选定安置房屋的;
(3)其他符合相关停发规定的。
咨询电话:0532-58668788
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