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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抓住制度优势为根本、定分止争为关键、职能延伸为支撑三个着力点

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青岛日报 2026年04月10日

  近年来,青岛法院紧紧抓住制度优势为根本、定分止争为关键、职能延伸为支撑三个着力点,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化府院联动,聚合各方治理力量,充分发挥坚持调解优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如我在诉”的关键作用,以融入综治、司法建议和典型案例分析为支撑,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青岛中院负责人表示,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应当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基本目标,以“非诉”为治理优先方式,以“无讼”为治理最高境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抓住制度优势这个根本,推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同心圆”

  立足司法职能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府院联动、扩大社会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双赢多赢共赢。

  在工作中,一方面围绕矛盾纠纷运行态势加强请示报告,另一方面紧紧依靠党委、党委政法委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促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的治理效能。自2023年以来,青岛中院提请青岛市委调度重大复杂案件5件,推动青岛市委政法委出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8项举措,各基层法院也适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相关工作情况。辖区案件体量占比最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近两年收案同比有所下降。

  把府院联动作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助力矛盾源头预防的重要抓手。2023年12月,青岛中院推动召开全市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与青岛市政府共同组建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推出两批次共46项重点任务清单,其中37项涉及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同时,联合青岛市司法局推出加强诉调对接13项举措,聚焦纠纷多发领域,与青岛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青岛证监局等43家行政机关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依托府院联动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资源耦合、效能倍增。

  近年来,青岛法院逐步与13部委下的25家调解机构建立“总对总”对接关系,陆续将438家特邀调解组织、2798名特邀调解员会聚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辖区58家人民法庭对接社区、村委等928家基层治理单位,协助村社就地化解纠纷6328件。推动7个行业协会组建住建领域纠纷联调委,会同保险行业协会、汽车行业联合会等打造“法院+协会”合作化解纠纷机制,最大限度凝聚行业治理力量。

  抓住定分止争这个关键,以矛盾纠纷实质化促进和合安宁

  坚持调解优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之一。近年来,青岛法院着力打造“和青和理”等多元解纷品牌,一方面规范落实先行调解制度,2024年委派委托调解成功案件15.5万件,诉讼中调解成功案件7.5万件,20.1%的民事纠纷和19.5%的行政争议以调解或和解方式化解;另一方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与青岛市司法局会签工作意见,以14项措施共促人民调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综合运用同堂培训、工作会商、庭审观摩等机制,强化对行政调解的法律指导,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复议案件体量首次超过诉讼案件,调解和解率实现新提升。

  本着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的理念,青岛中院要求法官在办案中融入司法责任、法官良知、人心温度、价值取向,充分运用生活常识、经验法则,特别是对于新类型、热点敏感案件,更须综合考量社情民意、行业发展、惯例风俗等因素,在裁判时既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共情共鸣。在这一理念和要求的牵引下,青岛法院近年来妥善审结“微信踢群第一案”“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等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更加清晰透彻、更好地回应争点,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和认同感持续提升。

  青岛法院坚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一方面增强避免“程序空转”的意识,把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事情解没解”,追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根本上解决当事人问题,尽最大努力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另一方面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要求法官通过正确分配举证责任、积极行使释明权、穷尽调查手段和合理心证,最大限度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探求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实质性化解个案纠纷的基础上,争取推动连带纠纷、次生纠纷、同因纠纷的整体性解决。

  抓住职能延伸这个支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由非诉向无讼迈进

  通过探索“法院+综治中心”的实践路径,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发挥法治与综治同频共振的优势,让基层群众“只进一扇门、化解心中结”。全市法院积极融入地方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激活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组成部分的功能作用,打造“法官@社区”“互联网+社区”等一系列特色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弭于萌芽,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青岛市委早在2021年就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意见》,支持法院全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青岛中院于2024年会同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的十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建议制发和反馈落实各环节,实现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实纠纷预防“大文章”。

  青岛法院充分发挥案例资源富集优势,建立“识别—撰写—会商—完善—推报”闭环式培育机制,着力打造“青法特色、全省前列、全国争先”的精品案例,用有力量、有温度、有是非的案例讲清“小案大道理”,促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近两年,全市法院共有上百件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主动发布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的典型案例319件,努力让崇德尊法、和合无讼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