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青岛日报 2026年02月28日

  宗庆明(身份证件号码:370211198411262057):

  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青环罚告〔2025〕05133号)。我局于2026年2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你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你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需听证,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如需领取纸质文书,可至本公告载明地址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紫金山路38号,联系电话:0532-86113560,联系人:郭加凯。

  特此公告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