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本报2月27日讯 2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这是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2条,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标志着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策探索迈入了法治保障新阶段。
青岛是全省首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城市。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潘思晓介绍,下一步,市总工会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会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参与单位,大力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青岛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