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规定,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由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管理和运营,集体债权债务亦由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承担。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相关经济事项由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集体经济组织继续履行。
特此告知各债权人、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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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侯文晶 联系电话:0532-84712299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于家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