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鹏贤同志,因病于2025年11月19日6时18分在青岛逝世,享年89岁。11月21日,刘鹏贤同志遗体火化。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送了花圈,有关市领导到青岛市殡仪馆送别,并慰问了刘鹏贤同志的亲属。
刘鹏贤同志,山东日照人,1936年6月出生,1956年3月参加工作,196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青岛市劳动局办事员,平度县张舍公社知青队队长,青岛市委工交政治部干事,青岛市生产指挥部劳工组干事,青岛“五·七”干校事务长,青岛市劳动局干事、科长。1979年9月任青岛市劳动局副局长,1982年3月任青岛市劳动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84年6月任青岛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1990年11月任青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1993年3月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秘书长。
刘鹏贤同志是我党长期培养的一位优秀领导干部。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终身践行党的根本宗旨,顾全大局、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完成好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市劳动局、平度县张舍公社、市委工交政治部、市生产指挥部、市“五·七”干校工作期间,他肯于钻研、刻苦学习、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重返市劳动局工作后,他兢兢业业、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制度改革,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介绍我市劳动制度试点改革经验。在市政府工作期间,他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出谋划策,加强政府办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政府高效运行。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他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大机关建设等作出积极贡献。退休后,他继续关注党和人民的事业,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刘鹏贤同志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他襟怀坦荡、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受组织信任和同志们尊敬。
刘鹏贤同志的一生,是为党和国家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值得我们永远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