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青岛日报 2025年09月18日

  根据业务调整需要,青岛公用事业收费服务有限公司原负责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部分崂山、城阳区抄表收费业务已于2024年9月1日完成如下变更。

  燃气费抄收主体按照经营区域变更为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抄收主体变更为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事业便民卡内余额的结算、退费业务,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也可在青岛公用事业收费服务有限公司及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所辖服务窗口的营业时间内随时办理。

  如有不明,请致电青岛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电话96556。

  特此公告

  青岛公用事业收费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