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青岛日报 2025年07月24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7月23日讯  2024年7月1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报告后,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青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解,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抓好整改,阶段性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市、区(市)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作出批示50余次;分管负责同志直接督办,现场调度督导20余次,召开各类会议40余次。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督办人、督导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督办本辖区本领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三是抓好跟踪督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跟踪督办整改进展,定期调度、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截至6月底,41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5项,正在推进整改6项;督察组交办的1220件信访件已办结1190件,正在办理30件。

  深入开展国土空间保护治理行动,守牢生态保护红线。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海岸带、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明确国土空间保护目标,构建更为完善的国土空间体系。二是坚持严格管护。印发《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严禁在红线内进行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三是坚持保护优先。《青岛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审查和公示,《青岛市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已进行公示。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等28个“已批未建”项目,核减“未批已填”图斑面积约1921公顷。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工作,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立案查处多处违法开发利用海岛设施问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改善空气质量。一是完善制度。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的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指挥部,下设八个攻坚专班,建立工作清单化、定期调度、实地督导、工作例会、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调度。对治气工作情况日提醒、旬通报、月总结,压紧压实责任。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开展“四不两直”现场督导,适时约谈空气质量反弹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着眼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全力推进大气防控重点任务。三是狠抓重点。解决各类扬尘问题6000余个,完成“治气工程”减排项目3806个,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1.6万余辆,关停燃煤小机组10台14.7万千瓦。2024年,我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同比改善10.3%、PM10同比改善15.5%,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5%。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持续向好。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建立考核体系。保障河流生态水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二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压茬开展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污染物入河入湖总量。开展碧水保卫战和海洋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复核整治入河、入海排口,入海河流总氮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改善水生态状况。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99%。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土壤安全利用。一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至173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二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累计达到14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健全医疗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全市危险废物事故零发生,医疗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2类“无废细胞”650个。

  深入开展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综合施策推动“双碳”工作。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我市入选国家海洋碳汇监测首批试点城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团岛污水处理厂入选全国首批绿色低碳标杆厂。二是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全市绿色环保产业企业达到2300余家,数量和营收规模均居全省前列。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累计建设国家绿色工厂68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家,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三是实施新能源倍增计划。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38万千瓦,年可发绿电80亿度。

  深入开展生态系统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修复。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深入实施胶州湾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重点工程,持续开展“蓝湾整治”行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亿元,推进灵山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打造全国海岛生态修复样板。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优化浒苔前置打捞和近岸防御力量,海上集中作业50余天打捞浒苔56.37万吨,浒苔上岸量历史最低。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完善湿地保护机制,加强湿地公园管理,改善湿地公园水质。做好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开展荒山造林和森林经营,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完成新造林1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4万亩,绿化村庄120个。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新建省级和美乡村112个,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庄307个。

  深入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行动,补齐短板弱项。一是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做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源头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对2021年以来排查发现的10444处排水管网重点缺陷问题全部完成改造,消除雨污混排、污水冒溢现象,2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排放标准。二是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路1253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覆盖全市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年回收处置量3000吨以上。新增274个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3808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是加快新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编制《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规划(2025—2027)》,完成青岛市数字生态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

  下一步,青岛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美丽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