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动宜居安居暖民心

青岛着力解决物业服务和住房公积金领域突出问题
青岛日报 2025年07月21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本报7月20日讯  物业服务的质量与住房公积金的效能,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居住体验与生活安全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青岛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物业服务和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的问题,将提升住房服务保障水平专项行动作为市级层面集中推进的重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精准整改,将作风建设成效切实转化为解民忧、暖民心的实际行动。

  物业服务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反映问题最集中的领域之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共用设施维护不及时、物业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居民的“心头事”。

  青岛抓实开门教育,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靶向施策,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学习教育以来,市城市管理局运用群众诉求“打开来分析”工作方法,对物业投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析,通过媒体曝光投诉高发小区,市级集中对投诉高发小区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提醒和集中培训,对个别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挂牌督办。同时,制定出台住宅物业分类分级监管、项目经理服务评价两项制度,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尽责。

  为进一步推进小区公共资源规范管理,今年,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城市管理局等8部门印发《住宅小区公共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开展规范管理提升行动,通过常态化清、规范化管、合理化用,推动业主共有资金“物归原主、物尽其用”。7月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启用城市小区公共资源管理交易平台,实现小区公共资源“全域可视、全程可控、全效可用”,破解小区公共资源零散、信息壁垒、违规交易等堵点难点问题。此外,同步发布了《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工作指引》,构建起系统化、标准化的业主委员会履职体系,解决“多头无序”“零敲碎打”等顽疾,让业主委员会日常履职“不走弯路”。

  物业提质能让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保障职工住房消费的重要制度,其服务效率与覆盖范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购房租房底气。围绕群众关切,针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普及不到位、办理不及时、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优化办事流程、破解民生难题的实际行动。

  为解决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普及不到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优化调整一系列政策,及时出台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调整、多项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叠加、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政策。为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宣传覆盖面,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促消费“宣传季”活动,通过活动进大集、进商超、进景区、进社区、进银行,将政策宣讲和现场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针对服务质效问题,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集成服务,通过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税费缴纳等10个事项“一次办好”。目前,全市已落地11个贷款购房“一件事”集成服务专区,线上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掌上办”,平均办理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跑腿次数减少至1次,大幅提升办事效率。同时,自2025年7月1日起,贷款发放由每周两次调整为每周三次,进一步降低申贷的时间成本。

  住房服务保障水平的提升,既需要物业“小服务”的温度,也需要公积金“大政策”的力度。聚焦群众需求,青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在服务中解民忧、在创新中暖民心,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